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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燕律师 李燕律师●湖北瀛楚(咸宁)律师事务所 创始人、主任律师●执业15年|刑事辩护与民商事争议解决双领域资深专家  ●咸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●财税与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 &nb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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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知识

抚养权变更怎么办理,咸宁离婚孩子抚养权律师推荐

抚养权变更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办理:

1、协议变更:

1)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,并且认为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,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。

2)办理公证时,双方必须提交以下材料:

a.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离婚证、离婚协议;

b.小孩的户口簿、出生证;

c.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。

2、诉讼变更:

1)如果双方协商不成,可以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。

2)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,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:

a.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;

b.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,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;

c.已满八周岁的子女,愿随另一方生活,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;

d.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。

3)起诉时,应提交变更抚养权起诉状,并提供相关证据,如医疗证明、对方不尽抚养义务的证据等。

4)子女抚养权纠纷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。

变更的条件如下:

1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;

2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,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;

3、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,愿随另一方生活,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;

4、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。

相关的分配方式如下:

1、不满两周岁的子女,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;已满两周岁的子女,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,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;

2、已满八周岁的子女,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。

此外,如果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予优先考虑:

1、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;

2、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,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;

3、无其他子女,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;

4、子女随其生活,对子女成长有利,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,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,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。

离婚父母想要变更子女抚养权,应注意以下几点:

1、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,应另行起诉。

离婚后,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,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,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,应另行起诉。

2、具有法定事由,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。

3、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。

4、不允许擅自变更抚养关系。

以上内容仅供普法参考,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。如您正面临文中所述相关的法律问题,欢迎咨询咸宁李燕律师,我们将结合您的具体情况,为您提供专业、细致、贴心的法律服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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