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燕律师●湖北瀛楚(咸宁)律师事务所 创始人、主任律师●执业15年|刑事辩护与民商事争议解决双领域资深专家 ●咸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●财税与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&nb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李燕律师
电话号码:19318005588
手机号码:19318005588
执业证号:14212201111345005
执业律所:湖北瀛楚(咸宁)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咸宁市咸宁大道158号同惠上和城2栋2单元3楼
承办律师:李燕
执业律所:湖北瀛楚(咸宁)律师事务所
专业方向:未成年人刑事辩护、认罪认罚辩护、相对不起诉辩护、共同犯罪地位作用辩护
案情简介
2024年,未成年的彭某受他人邀约,共同实施入户盗窃,盗取现金、黄金首饰、香烟等财物,经鉴定涉案财物总价值7196元。作案分工上,同案人员负责开锁、翻找财物,彭某负责望风。案发后公安机关将全部被盗财物发还给被害人,彭某家属另外赔偿被害人门锁维修相关损失。彭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,之后变更为取保候审。家属委托李燕律师介入全案辩护,希望最大程度维护未成年人前途,争取不起诉处理,不留犯罪案底。
办案经过
难点一:入户盗窃属于加重情节,存在被起诉判刑的风险
入户盗窃不看涉案金额,本身属于刑事加重情节,即便赃物全部追回,依然具备被提起公诉、留下刑事案底的风险,一旦起诉会直接影响未成年当事人今后就学、就业。律师需要充分挖掘全部法定、酌定从宽情节,向检察机关阐述不予起诉的理由。
难点二:厘清共同犯罪内部地位,突出当事人次要、辅助作用
案卷证据显示本次盗窃由另外一名同案人员发起邀约,策划实施开锁、搜寻财物核心行为,彭某仅负责在外望风。律师重点梳理分工证据,论证彭某属于共同犯罪里面的从犯,所起作用较小。
难点三:结合未成年人特殊司法政策,完善社会帮教材料
当事人属于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,父母长期在外务工,平时跟随奶奶生活。律师指导家属落实监护措施,提交监护能力证明、当事人悔过材料,证实监护人愿意加强管教,降低再犯风险,契合未成年人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司法方针。
难点四:巩固退赃赔偿、认罪认罚全部从轻情节
虽然赃物已经发还受害人,但门锁损坏产生额外损失。律师督促家属完成额外赔偿,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,把退赃、赔偿、谅解、认罪认罚等全部情节整合进书面辩护意见,提交给审查起诉部门。
案件结果
检察机关综合全案事实、证据以及辩护意见,对彭某作出**相对不起诉决定**:
1、不再将本案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,当事人无刑事犯罪案底;
2、认定彭某系共同犯罪从犯、未成年人,已退赔全部损失、认罪悔罪;
3、案件正式结案,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未来发展。
律师办案复盘
未成年人盗窃不起诉辩护标杆案例,胜诉核心三点:
1、精准区分共同犯罪分工地位,突出当事人望风的次要辅助从犯地位,降低社会危害性评价;
2、落实全部退赃、额外民事赔偿,固定认罪认罚、悔过等酌定从轻全部证据;
3、结合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政策,配套提交监护、社会调查相关材料,向检察院论证具备帮教条件,争取相对不起诉。
案外说法
1、入户盗窃属于刑法打击的重点,但未成年人、从犯、全额退赔认罪悔罪,存在争取不起诉的机会;
2、相对不起诉,案件不会移送法院,不会留下案底,对未成年人的求学、就业至关重要;
3、共同犯罪中望风、接应等协助行为同样构成犯罪,但可以认定从犯获得大幅度从宽处理;
4、涉罪未成年人,家属应当积极配合退赔、落实监护帮教,是争取不起诉的重要条件。
承办律师简介
李燕,湖北瀛楚(咸宁)律师事务所创始人、主任律师,执业十余年,办理民商事诉讼仲裁案件1400+件,涉案总标的超亿元。擅长刑事全阶段辩护,尤其擅长未成年人犯罪、经济犯罪争取取保、不起诉、缓刑;同时处理商事合同、担保保证金纠纷、股权债权、婚姻家事,为多家国企民营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。
律所代表性案例
1、2024年未成年人入户盗窃案 从犯认罪认罚,争取相对不起诉无案底(本案);
2、2026年保证金合同二审案 诉讼时效抗辩成立,驳回协会高额上诉请求;
3、应届毕业生抢劫案,争取缓刑;
4、多起经济犯罪案件推动不起诉、变更轻罪名;
5、复杂建设工程、买卖合同纠纷,为当事人挽回数千万元经济损失。
案件佐证材料示意
不起诉相关法律意见、会见笔录、社会调查报告、赔偿凭证、认罪认罚相关材料、退赃凭证,系未成年人入户盗窃争取相对不起诉典型刑事案例。